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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September 22, 2011

毛发

这个属于一个道德难题,灵感来自于孙悟空(这可能是参观那尊气势磅礴的神像后的后遗症)。而且在杀那间,我觉得这会成为另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,于是就写下,然后现在在这里跟大家研究。


孙悟空拥有72变,而当中他能拔自己的毛,然后变成很多自己的分身。现在问题来了,如果这些分身在战斗中丧生,那么,杀“他” 的人有没有罪?第二个问题。由于他能把毛变成很多个自己,那么,他这是否非法禁锢很多 条生命


我的想法是,由于生命个体范围很大,小至病毒也算生命,况且这些分身还能执行任务,肯定就是一种生命了。要是这些分身拥有智慧思考能力,任何杀死“他” 的人,都算有罪。但是禁锢可能就比较复杂。因为我们可以把钱拿去再循环,但我们也没有如此这般做,但这肯定属于没有罪。由于这些分身在还没有成形前属于没有思想,但一旦成形后,又要收回去的时候,那是否属于非法禁锢呢?简单的结论可能为,未成形前,不算非法禁锢;成形后,应该属于禁锢


但我也有另一个问题。要是那些分身只是接受命令呢?假设:我是孙悟空,我的分身就是要打败敌人。那么“他们”全部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。如果“他们”被杀死,那些家伙有罪吗?因为这些只是听命行事,没有思想,可以当成生命吗?这问题很值得玩味。病毒属于是一种生命,但它们有没有思考能力。我就真的不得而知了。


要是“他们” (分身)没有思考能力,就如一台机器,杀死后,可能属于没有罪,但绝对会有损失赔偿吧?要是他们有思考能力,那么,结论就会如刚才所说般有罪。


只接受命令的话,当我要收回时,构成非法禁锢罪名吗?可能也不会,因为我大可能诉说是我领养他们,所以他们由我照顾。但如果他们有思考能力,而且迫切的不想要再度变成我的毛发,那么,非法禁锢应该成立!可是这会变成很多的社会问题,但这并不在这里的讨论范围内。


看来孙悟空并没有想到有关他自己毛发是牵涉如此多的人权,法律和道德的问题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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