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gree是认同,Accept是接受。两者似乎都相辅相成,但两者之间的差异还是存在的。但分别在那里?
我认同你的做法,但不一定接受你的做法。举例,你在必要时刻杀人,救了人。法官可能认同你的做法,但可能不接受你的做法。认同是因为你的决定和目的是好的,但反对你的做法是因为除了杀人,就真的没办法了吗?
另一个版本则是,我接受你的做法,但不认同你的做法。这就是我以前说的,Accept does not mean agree. 因为我可以接受你是杀人犯,因为这是个事实,但不代表我认同你的作为。所以,在辅导里,我们要全盘接受别人,但这不代表我们认同你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和做法。
当然,最好的当然就是即接受和认同你的做法。如用回同一个例子。我可以打昏那个人,即可以救人,也不让自己负上杀人的名义。
那么,现在这是我们在面对法律时的难处。但更多时候,我们都是处在别人怎样看我们的环境下而认为应该还是不应该。所以,即使你认同也接受某人的观点和做法,但很可能别人的切入点不一样,某人的计划还是会被搁置。这是民主的好处也是坏处。
如果你问我,那个比较重要?我会说接受!或许我是受辅导和心理学的训练,所以我认为接受比认同容易的多。我很难去说服你爱上我,但我比较容易接受你不爱我的事实。因为只要你没有接受的心情,你就很容易掉入先入为主的陷阱。
所以,我不必认同你的想法,观点和哲学,但我接受你的一切。因为没有人可以很断定的说,只有这样才是正确的,结果我们又回到什么叫正确的辩论上,而忽略了人本来就有选择的权利。所以,你接受我的论点还是接受我的想法?You make the choice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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