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到了第1001篇,当然故事就要有点特别,也算是一个礼物送给大家。其实在第1000篇来临时,我就想好要写这个故事了。这故事大约在10年前看,有剪贴,但忘了是那位作者的文笔,为了方便阅读,所以这个故事就用第一人称来描述。记住,我并不是作者本身啊!
我的老同学开了一个软件公司。今天他来到我所在的城市后马上打电话给我。“我到这儿的大学招毕业生,要在这儿呆上五天,咱哥们趁这个时间好好聚一聚。我做东!”
我来到他下榻的宾馆,看见一个大学生模样的人站在他面前接受面试。我的老同学说:“我这里有个魔方,你能不能把它弄成六面六种颜色呢?你看清楚,我给你做个示范。”说着,他扳起了魔方。不一会儿,那个魔方就扳好了。
“看到了吗?” 他说,“你也来做一遍吧。”那个大学生拿着魔方,面有难色。
我的老同学看了看我,便对大学生说:“如果你没考虑好,可以把魔方拿回去考虑。我直到星期五才走。”
等大学生走了后,我问老同学:“怎么,这就是你独创的考题?”。“咳!这个人有后台,我不好意思不要他。所以出个题考考他,以便到时候给他安排合适的职务。”
“要是我,”我说,“我可没有你那么聪明,我会把魔方拆开,然后一个个安上去。”
“如果他这样做就好了。这就说明他敢做敢为,就可以从事开拓市场方面的工作。”
“那其他的做法呢?”“现在的孩子都不玩魔方了,所以我不相信他能马上扳好。
“如果他拿漆把六面刷出来,就说明他很有创意,可以从事软件开发部的工作。”
“如果他今天下午就把魔方拿回来,就说明他非常聪明,领悟能力强,做我的助理最合适了。”
“如果他星期三之前把魔方拿回来,说明他请教了人,也就是说他很有人缘,可以让他去客户服务部工作。”
“如果他在我走之前拿回来,说明他勤劳肯干,从事低级程序员的工作没问题。”
“如果他最终拿回来说他还是不会,那说明他人很老实,可以从事保管和财务的工作。可是如果他不拿回来,那我就爱莫能助了。”
我恍然大悟!
后来,我问起老同学魔方的事。
这一回,他有些得意洋洋。“那个大学生我要定了。他今天早上把魔方还给了我。你猜怎么的?他新买了一个魔方给我!他说:‘你的魔方我扳来扳去都无法还原。所以我新买了一个,它比你的那个更大,更灵活!”
“这说明什么?”我问。
我的老同学压低了声音:“他绝对是做盗版的好材料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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