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一早就到了新地方看一看房间。严格来说不算是房间,而是一个小阳台,但绝对可以容得下一个成年人。真的是很小,可是我愿意!
然而问题是,报地址是一个难题!
在新加坡,要是你无法报地址,属于不合法,特别是要买地址。由于我要长期在新加坡工作,所以此类的犯法活动,我是绝对不要碰的。这屋主目前还无法给我确确实实的答复,所以近在眼前的迁离日子很靠近,但我依旧不知道能否顺利入住?
我明白他要赚更多,所以可以牺牲我这颗棋子,但是除了钱外,还有一种东西是道义!你既然答应和愿意租给我,那就直接先到先得为主就行了啊,何必要我等,来成全你?
当然我不怪他,只是很无奈。我也不能光等他,所以也积极的寻找其他的房间,只是希望这间可以顺利,因为便宜,也方便我到工作的地方!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