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发生了震惊全马的判决,那就是沈可婷在昨天被判有罪,即时入狱长达6年以及罚款6000块!这个消息一出,炸锅了!
先撇开种族课题,这样的判决放在有点逻辑和理性的人都会认为岂有此理。半夜三更的时刻,一大群不怕死的孩子在公路上玩耍,而且是速度极快的蚊型脚车!结果就这样撞死了8位孩子!
这样的结局固然是不幸和难过,然而这位遵守交通规则的女生,却要平白无故的因为这些傻孩子们的不怕死精神,而要负上责任!这样有道理吗?
你本来就只是在路旁喝茶聊天,结果有人跑过来要和你打架,你没有迎战,只是举手格挡。结果对方的手断掉了!你认为谁才是有罪的啊?
孩子的父母很不满意前两次的判决,于是不断上诉,结果这一次却让他们成功了!而我们大部份的公民都愤怒了!这样司法系统还可以对它有信心吗?我们一直批评中共就是因为司法有问题,结果我们的更离谱,这样摆明的案件,都可以判有罪!
昨天晚上不容我细想就马上填写了那个Petition,这样才能彰显我们对此感到不满以及不解!为何纳吉可以不必入狱还能自由进出国家呢?同一套司法却有着两种的判决,实在儿戏!
就这样的缘故,请问你叫我如何去投选这样的政府呢?我岂不是助纣为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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